按照上饶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上饶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,经上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,5月21日--24日,对我县贯彻实施《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情况开展执法检查。
此次执法检查站位高、范围广、队伍强。成立了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,六个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。分成了七个执法检查小组,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副主任带队,并邀请了部分省、市、县三级人大代表一起参与对全县21个乡镇(街道)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
此次执法检查重点突出,检查形式多样。重点检查了政府学习、宣传、贯彻、落实条例的总体情况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条例规定职责的情况、镇(乡)村规划编制情况、农民违反条例建房情况以及法律责任追究情况,采取“一问”即现场提问、“二查”即实地查看村庄规划情况和农民建房情况、“三听”即听取汇报、意见和建议、“四看”即翻看文件、会议记录、相关资料和宣传图片,四种形式对乡镇(街道)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执法检查。
通过此次执法检查,全面了解了我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,进一步加大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,推动了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广大农村居民齐抓共管,严格贯彻执行条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