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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

2018-02-05 11:49:00

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
潘玉斌主持

 

2月5日下午,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召开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主任潘玉斌主持;副主任程友发、周启凤、徐建华、黄德正、张德贵、郑倩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;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、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朱军勇,县政府副县长霍峰,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严毅,县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县人大常委会各专(工)委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会议听取和审议了《关于提请审议蔡庆云等7位同志任职的议案》《关于提请审议汤志权等2位同志任免的议案》《关于提请审议李国治同志任职的议案》,通过举手表决或投票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。
经审议和投票表决后,潘玉斌宣布了表决结果并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。新任职人员向《宪法》进行了庄严的宣誓。
在会议结束时,潘玉斌指出,县监察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、委员的相继选举产生,标志着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。
潘玉斌强调,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实践者、主力军,监察委的同志们在思想上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在工作中要发扬改革创新和担当精神,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项具有新时代意义的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。一要对党绝对忠诚,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言行一致,表里如一,无怨无悔地践行对党和对监察事业的绝对忠诚。二要不断锤炼能力,监察委的干部要克服本领恐慌,加强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,更好履职尽责。三要要勇于担当作为,牢记使命、敢于担当,勤于履责、勇于担责、敢于负责,做到平常时候看的出来、关键时刻豁得出来、危急关头顶得上去。四要自觉接受监督,牢记“打铁必须自身硬”的要求,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,在制度笼子里用权,做尊法守法敬法畏法的践行者,自觉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,使执纪执法行为置于党组织、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之下。